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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

◎資格外活動
由於留學生的在留資格為「留學」,因此留日期間只能進行和學習、研究有關之活動。
若是想要打工,必須取得入國管理局所核發的資格外活動許可書。
請注意打工活動一週不得超過28小時,並禁止在違反善良風俗等場所進行打工活動。

當學生的身分為「留学」的在留資格時,可以向入國管理局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的打工許可證明,即使是還沒有決定打工地點也可以先申請此證明。一旦發現在未經許可的狀況下打工,可能會遭到遣返等嚴厲的罰則,請所有留學生身分的打工者務必注意。

打工證明許可範圍
* 一周不超過28小時 (長期休業的狀態之下,一天在8小時之內)
* 禁止在不良場所或是風化場所相關的地點打工(在經營較晚的餐廳或是居酒屋之類的店家裡從事打掃或是洗碗等工作也不在許可範圍內)
申請所需文件:
* 資格外活動許可申請書
* 大學的副申書 (在學生課可以申請)
* 護照
* 外國人登錄證明書(放大影印雙面,讓資料清楚呈現)
* 不需申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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